中、低拉伸强度碳素钢板
SA-283/SA-283M
1、适用范围:
1.1、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结构品质的四个级别(A、B、C和D级)的碳素钢钢板。
1.2、对于需焊接的钢板,其先决条件是应用的焊接工艺适合于港中级别和预期的用途。对可焊性见A6/A6M标准的附录X3。
1.3、无论以英寸-磅或SI单位表示的数值都应视为标准值。在正文中,SI单位在括号内示出。由于两种单位制的数值不可能做地相等,故必须独立地分别采用两种单位制。如甲乙混用,将导致与本标准的不一致,
1.4、对于卷板生产的、以及未经热处理的,或只做了消除应力处理供货的钢板,包括附加实验要求和提交附加实验结果报告在内的附加性要求,应采用A6/A6M标准的要求。
1.5、本标准包括注释或脚注,或两者,他们提供说明性的资料,这些注释和脚注,除了被列在表格和图中的外,不韩寒任何强制性的要求。
2、引用标准:
2.1、ASTM标准:A6/A6M结构用轧制钢板、型钢、板桩和棒材通用要求标准。
3、交货的通用要求:
3.1、对于所订购的材料,凡按本标准供应的材料应符合现本的A6/A6M表中中的要求;除非在存在争执时,则应优先满足本标准。
3.2、卷板产品在它们被加工成为成品钢板之前,不受本标准质量评定要求的制约。从卷板生产的钢板意味着:钢板是已从卷板切割成各自长度的钢板。加工厂应对涉及将卷板加工成为成品钢板的操作进行直接地控制,或负责任。这样的操作,包括开卷,展开,切割到长度,试验,检查,调质,热处理(如适用),包装,标志,发货装运,以及合格证书。
注:1、对于卷板生产的以及文经热处理或只做了消除应力处理供货的钢板,对每一卷作质量评定的卷板须报告两个实验结果。关于从卷板生产钢板的附加要求,见A6/A6M标准的描述。
4、炼钢工艺
4.1、钢应使用下列工艺中的一种或几种来制造:平炉、碱性氧气炉、或者电炉。
5、化学成分要求:
5.1、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中所规定的要求。
5.2、按照A6/A6M标准中的成品分析偏差,钢的成品分析应合表1中所规定的要求。
6、拉伸性能要求:
6.1、由拉伸试样代表的材料拉伸细节功能应符合表2中所规定的要求。
表1化学成分要求
元素
熔炼分析,%
A级
B级
C级
D级
C,≤
0.14
0.17
0.24
0.27
Mn,≤
0.90
0.90
0.90
0.90
P,≤
0.035
0.035
0.035
0.035
S,≤
0.04
0.04
0.04
0.04
Si,≤
钢板,≤1.5in(40mm)
0.40
0.40
0.40
0.40
钢板,>1.5in(40mm)
0.15~0.40
0.15~0.40
0.15~0.40
0.15~0.40
Cu,≥(当规定含Cu时)
0.20
0.20
0.20
0.20
表2拉伸性能要求
项目
A级
B级
C级
D级
抗拉强度,Ksi(MPa)
45~60(310~415)
50~65(345~450)
55~75(380~515)
60~80(415~550)
屈服点,≥,Ksi(MPa)
24(165)
27(185)
30(205)
33(230)
标距8in(20mm),伸长率,≥,%
27
25
22
20
标距2in(50mm),伸长率,≥,%
30
28
25
23
补充要求
只有当采购订单中规定了下列补充要求才适用。供采购方选择使用的标准化了的补充要求列于A6/A6M标准中。若干条被认为适合于本标准使用的补充要求的标题如下列:S2:成品分析 S3:力学性能试块的模拟焊后热处理 S3:夏比V形缺口冲击试验 S6:落锤试验 S8:超声波检验 S15:断面收缩率 S97:沸腾或封顶(沸腾)钢的限制